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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始终扛紧国务院“双百企业”改革重任,坚持先行先试、敢破善立,持续优化治理体系,着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,勇当国企改革“排头兵”,于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连续三年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优秀“双百企业”,公司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。

加强党的领导,铸牢国企根魂。公司动态修订《党委会议事规则》,明确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领导地位。全面建立重大事项前置研究、集体把关机制,4次修订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实施办法》,坚持所有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都必须经公司党委会研究,党委会根据事项类别进行直接决策或前置研究,确保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。坚决落实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,率先将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,采用“一企一策、分类推进”方式,制定出资企业章程模板,公司及所有下属企业全部实现党建入章。

厘清权责边界,健全治理结构。公司制定并动态修订《“两会一层”权力运行清单》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事项清单》,有机融合形成一张表,纵向覆盖25个业务领域、142件具体权责事项,横向集成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分类、行权主体、流程、权限等核心要素。明确党委会研究“能干不”,董事会决定“干不干”,经理层考虑“怎么干”。对复杂议题,提前研讨统一思想、形成共识,有效解决权责不清、反复开会的问题,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加清晰,基本构建起协调运转、有效制衡的现代国企法人治理结构。

优化决策流程,提升决策质效。公司以“三个原则”优化决策流程,坚持“法定不授权”,董事会授权董事长、经理层(总经理)46件事项;坚持“授权不前置”,党委会不再前置研究讨论政策要求明确、具体标准清晰的授权事项;坚持“重要决策必须经过法律审核”,编制《应进行法律审核的重要决策事项清单》,梳理出10方面26项重要决策事项,推动法律审核程序前移,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。完善参谋决策机制,率先实现董事“外大于内”,董事会独立性有效提升。规范设置了战略与投资决策、薪酬考核、提名、内控审计(合规管理)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,制定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》及4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,将专委会意见建议作为党委会研究和董事会决策的重要参考。

探索市场机制,激发经营活力。公司在省内率先开展直属企业外派高管团队整体竞聘,签订任期业绩合同,优化本部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,公司本级及出资企业63名领导班子成员、40名经理层成员签约率均达100%,推动身份向市场化转变。持续优化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机制,授予经理层年度计划内的内部借款、对外融资担保、内部借款担保、招投标方案、非招标的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项目方案等重要经营管理事项,保障依法行权,激发经理层活力。优化母子公司管控模式,形成了母子公司管控清单,出台了参股公司治理规则,对全资、控股、参股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。完善对所属企业授权放权机制,按照“一企一策”、分类授权的原则,根据各所属企业的业务特点和行权能力,先后进行四轮差异化授权放权,进一步释放企业经营活力,激发发展内生动力。

注重建章立制,防范化解风险。公司制定出台100余管理制度,规范项目投资、风险防控、招标招商、财务管理、选人用人、外派高管等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的运行流程。突出风险防控,制订贸易业务风控指引和风险管理实施意见,完成公司内控管理手册编制,扎实开展内控自评,形成以查促改、以改促建的良性循环。编制7个领域合规指引,编修出台《合规内控手册(2023年版)》。业务合同前置法律审核率100%。自主承办所属企业案件14起,扎实开展专项审计和督导整改,完成各类审计40余项。